2018年3月1日起本市将实现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在第十一条中对于出卖方户口未按约定逾期迁出有了新的规定,即出卖方同意由公安部门将其迁至其他在沪产权房或本市社区公共户,该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可以有效解决长期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出现的迁户纠纷。